近年来,门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民生保障、社会治理、服务创新三大主责主业,统筹推进、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推动民生事业在改革中求突破、在创新中促发展、在服务中聚民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夯实兜底防线,推动社会救助精准化。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全面下放低保审批权限至乡镇,按不低于30%比例抽查复核,实现审批与监管有效分离,提升救助时效性、精准度,形成“州级统筹、县级主责、乡镇落实”三级责任链,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获评全省典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建立急难救助12小时答复和24小时救助机制,兜牢民生底线。提升城乡低保标准,全县城镇低保最高标准由2021年的每人每月665元提高至2025年的每人每月758元,增幅为13.98%,全县农牧区低保最高标准由2021年的每人每月432元提高至2025年的每人每月514元,增幅为18.98%。2021-2025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24亿元,临时救助资金817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8.15万人次。持续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将浩门镇9个行政村及泉口镇2个易地搬迁村共449户905名农村低保对象转为城镇低保。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确保易致贫返贫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聚焦特殊群体,推动社会福利普惠化。精准落实高龄补贴动态管理,按季度足额发放、提标扩围,累计发放5241万元,惠及老年群体3.9万人次。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立体联动关爱机制,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统一提高98元达到1148元,累计发放补贴748万元。精心组织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购买,惠及60岁以上老人4.6万人次,有效提升老年群体抗风险能力。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强化动态复核与全面核查,对死亡、残疾证注销、纳入特困供养等不符合条件对象及时清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直达账户,严格执行一二级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三四级每人每月70元生活补贴及重度护理补贴不低于100元标准,累计发放2320万元,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精准管理。
深化移风易俗,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先后印发深化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及殡葬领域专项措施,发出移风易俗倡议书,利用微信平台定期宣传,指导109个行政村、8个社区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将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低俗婚闹、倡导厚养薄葬等纳入“硬杠杠”,有效遏制农村牧区陈规陋习,浩门镇康乐路社区《居民公约》荣获全省优秀,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东川镇孔家庄村“一碗熬饭办丧事”经验经《青海日报》《中国民政》推广,成为全省文明殡葬新标杆,白事简办、不超过三天的新风尚深入人心,为全社会树立科学文明殡葬观念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优化服务供给,推动养老助老常态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盘活村级闲置校舍、党群服务中心等资产,统筹整合县级投入、乡村振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帮扶等资金1400余万元,建成助餐点70个(含日间照料中心6个),正常运营60个,日均就餐老年人650余人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累计为1.5万余名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内容,累计支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2773.94万元。通过盘活存量、引入专业力量,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更加可感可及。
聚力改革创新,推动专项事务品牌化。创新打造户外公园式婚姻颁证基地,在百里花海景区·红山1314观景台建成全省首个户外婚姻登记处,完成“四室两厅”规范化建设,设立党员先锋岗,推行颁证仪式和结婚誓词宣读,让婚姻登记更具仪式感、更富人文关怀。攻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青石嘴敬老院、仙米康养中心消防整改,盘活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闲置资产,改革创新与破难攻坚并举,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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