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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 岗位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8/05/12 1.1w 阅读 268 点赞

各市、县、行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州级各单位:

现将青海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薪[2007]5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按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〇〇七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晋升岗位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送:略。

根据省人事厅《青海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青人事管字[2007371号)精神,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按照青人事管字[2007371号文件规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在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等级。

二、事业单位中200671日在编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列入此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符合晋升岗位等级条件的,从200671日起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

三、200671日以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的,从晋升岗位等级的次月起兑现岗位工资。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的,由调入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比例,重新确定其岗位等级。

五、首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省直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由省级主管部门核汇,报省人事厅审批;各州、地、市、县(区)事业单位的增资,由各州、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报省人事厅备案。

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增资,需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计划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名册》。增资人员需填写增资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归入本人档案。

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渠道解决。

八、本通知由省人事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1、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计划表

   2、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名册

       二00七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