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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门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部分乡镇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11/08 1.1w 阅读 148 点赞

门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部分乡镇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经省州专家组会商研判,门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做好区域内医疗废物全面清理和社会面严格管控的前提下,从11月9日8时起,逐步有序恢复皇城乡、苏吉滩乡、仙米乡、珠固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居民由足不出户改为足不出村,可以在村内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村之间禁止流动。各村内除生活超市、诊所药店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各村劝返卡点暂不撤除,原则上不进不出,保持对外来人员的排查管控。

(二)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村“两委”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人员管理,严禁各类聚会聚餐,确保居民不扎堆、不聚集、不串门。居民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头痛、咽痛、味(嗅)觉减退、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后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乡镇、村社干部要服务好辖区内群众生产生活,畅通保供渠道,积极协调解决危重急症和孕产妇就诊等工作。

(四)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继续严格执行足不出户等管控措施。

(五)各乡镇、村社要做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开展环境消杀,减少各类病菌的传播。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希望广大居民珍惜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继续保持高度警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衷心感谢您对门源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需要将适时做出动态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门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9日

审核:熊国昌

供稿:海北新媒

投稿邮箱:hbzrmzfbgs@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