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持续推进海晏生态文明建设,海晏县切实把禁牧封育管护措施落到实处,强化禁牧封育工作。自2023年草原保护综合整治工作部署以来,把禁牧工作列为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去抓、实行专人专管,为维护好海晏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县委、县政府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了2023年草原保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及第二次会议。通报了2022年草原保护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对2023年草原保护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了任务分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乡(镇)将辖区内禁牧区任务细化、量化,明确各管护员所管护的禁牧地点和面积,加强禁牧区、草畜平衡区、草原流转区的巡查、监督、管护力度,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积极推行经常性、常态化禁牧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牧户加强监督和管理,同时加大对违规放牧、夜间偷牧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力争实现禁牧工作“出实招、见实效、禁得住、不反弹”的良好目标。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农牧民生态环保理念。自草畜平衡和禁牧工作开展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农牧民保护草原生态的环保理念和对以草定畜、禁牧政策的理解,海晏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分管领导带队,及时安排专人对草原保护相关法规性文件和政策规定进行梳理,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形式制作宣传册,并联合各乡(镇)通过组织村社干部、生态管护员、放养大户召开禁牧会议,大力宣传封山禁牧相关政策法规、下发《关于甘子河乡禁牧区进入偷牧牲畜工作提醒函》、禁止采挖虫草公告、封山禁牧通知、标语、进村入户的方式,让群众进一步知晓了封育禁牧政策,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禁牧封育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群众配合禁牧封育工作的自觉性,减少了工作上的阻力。期间,共发放宣传册600余册,张贴禁牧通告100余份。
彻底摸清底数,加大清退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确保海晏县草原保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根据2022年草原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数据核定全县理论载畜量31.24万羊单位,将2023年全县理论载畜量分解到乡、到村、到户,下发至各乡镇,各乡(镇)按照核定的理论载畜量,清点核查牲畜,制定了本乡镇减畜计划及措施;继续开展核查辖区内“改变用途、超载放牧、无序流转、破坏草原”四种形式的草原违法行为,并建立专项核查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对排摸出的保护区内的放养户,由包村责任人负责,村“两委”全力配合逐户签订禁牧及草蓄责任书。今年以来签订备案草场流转合同428份,签订禁牧及草畜平衡责任书4020份。
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巡查督查力度。与各乡镇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展禁牧封育排查工作。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会同农牧部门、县综合执法局成立禁牧巡查工作组,对全县禁牧区进行循环巡查,通过现场调查发现涉及二十余户牧户存在违规偷牧、放牧行为,巡查组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进行了制止和打击,将禁牧区偷牧牲畜全部清理出场。期间,各乡(镇)对全县禁牧工作落实比较到位,均在禁牧区出入口设立禁牧管理点,安排草原生态管护员进行轮班值守,确保禁牧封育工作“退得下、禁得住、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