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两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海晏县已全面构建起“一个部门管执法、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制度管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新模式,做到了综合行政执法全域覆盖、无缝衔接、监管有力、运转高效,推动了社会治理能力大提升。
整合执法资源,规范城市执法更加有效。海晏作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近年来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但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凸显,行政执法改革迫在眉睫。为切实解决由原来一个行政机关“自批、自管、自查、自罚”的“一条龙”监管模式,海晏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重大改革部署,精准把握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和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历史机遇,全面打破执法界限,2023年3月组建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8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重组、转变,探索建立起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同时,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为先手,全面厘清执法依据,动态梳理8个领域1372项行政执法事项,制定《海晏县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内容涵盖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等9项执法制度,全面实现执法联络、争议协调、资源共享等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下沉执法重心,惩治违法行为更加有力。持续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上下功夫,通过搭建基层构架、建强执法队伍、落实普法责任等方式,加快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织密基层执法“一张网”。按照管辖区域和职能侧重点,设立西海中队、三角城中队、达玉中队、沙岛中队和金滩中队,立足现有条件,将执法人员、执法权力下放到基层一线,各中队在全县容貌集中整治、城市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针对基层中队执法力量薄弱、辖区执法任务较重等实际,通过临聘、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招录26人,实行执法人员+辅助人员执法模式,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工作力量。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推行“指尖普法”“以案释法”,以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全力提升法治水平。
攻坚执法重点,护航县域发展更加有为。充分发挥执法范围广、力量覆盖全、队伍机动性强等优势,积极融入全县和属地各项工作。在全县“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庆祝海北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挥执法职能作用,集中整治市政道路、背街小巷等区域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环境卫生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环境问题,累计整治乱堆乱放850处、占道经营670余处、乱摆摊点520余处,拆除私搭乱建27处4680多平方米;聚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综合执法,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累计清理金沙湾及周边垃圾1.2吨,全面规范两镇27所公厕设备配置,开展交通运输治超、货运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36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车辆71台次,通过一系列规范整治,一批城乡治理难点问题相继被解决,城镇形象品位全面提升,全力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