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推进全州商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贸企业复工营业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工作的通知》(青商财字[2020]40号)和《海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贸企业复工营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工作方案》的要求,经逐级审核,我局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贸企业复工营业专项补助资金56.0758万元予以下达(专项补助资金明细表附后),请各县工信局抓紧将专项补助资金足额拨付给相关企业。
请各县工信局接到通知后,于12月12日前,带行政事业性收据、单位公章和财务章,到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办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手续。各县收到资金后要及时拨付资金,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附:1、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贸企业复工营业促消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2、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补助资金明细表
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配送服务上门补助资金明细表
海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