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州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设备技术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青海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青国动办〔2023〕33号)相关要求,定于9月5日10时在海北州依法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拟定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10时00分至10时11分。
二、试鸣警报信号
防空警报试鸣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每种警报信号试鸣一个周期,间隔1分钟,共计用时11分钟。
(一)预先警报试鸣时间:10:00至10:03
(二)空袭警报试鸣时间:10:04至10:07
(三)解除警报试鸣时间:10:08至10:11
三、试鸣区域
海北州州府西海镇,门源县、祁连县、刚察县、海晏县警报鸣响覆盖区域。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广大群众注意辨别警报信号,并保持正常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海北藏族自治州国防动员办公室(代)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