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海北州州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机关(26个)
中共海北州委宣传部
中共海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北州委机要和保密局
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北州教育局
海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海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海北州公安局
海北州民政局
海北州财政局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北州自然资源局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北州交通运输局
海北州水利局
海北州农牧和科技局
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海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北州应急管理局
海北州审计局
海北州林业和草原局
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北州统计局
海北州医疗保障局
海北州档案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个)
海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州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州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