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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2024/03/11 2.6k 阅读 220 点赞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海北州州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机关(26个)

中共海北州委宣传部

中共海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北州委机要和保密局

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北州教育局

海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海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海北州公安局

海北州民政局

海北州财政局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北州自然资源局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北州交通运输局

海北州水利局

海北州农牧和科技局

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海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北州应急管理局

海北州审计局

海北州林业和草原局

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北州统计局

海北州医疗保障局

海北州档案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个)

海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州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州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