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功能区调整的公示
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国函〔2013〕129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报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和更名申报材料的通知》(保区字〔2018〕41号)文件精神,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甘肃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
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 话: 0970-8643611
电子邮箱:1146565915@qq.com
邮政编码:810299
通讯地址:海北州西海镇青年巷65号
附件: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理由、方案及示意图。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
调整理由、方案及示意图
一、功能区调整理由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于1988年5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办发〔1988〕 30 号),总面积23万余公顷,未明确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界线。后因祁连山保护区实际管辖范围面积与国务院批准的面积不一致,各功能区面积及比例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护区内分布大量人口集聚的村镇、农牧业用地、大型矿床、水能资源,不利于祁连山保护区管理和发展,开展了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调整和确界工作。至2014年6月,国务院以(国办函〔2014〕55号)正式批准调整方案,明确调整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98.72万公顷,其中核心区504067.3公顷、缓冲区387371.4公顷、实验区1095761.3公顷,并明确了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的界线坐标。主要保护对象为水源涵养生态系统、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及雪豹、白唇鹿、马麝、野牦牛、金雕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国家高速G0611张掖至汶川公路青海省扁都口至门源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扁门公路”)、国道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小沙河(甘青界)至宁缠垭口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小宁公路”)项目均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发改基础〔2013〕980号),为国家重大工程,并列入《关于加强国家公路省际瓶颈路段建设的通知》(交办规划〔2021〕77号)中的国家公路省际瓶颈路段,要求到2025年路段基本贯通。
受工程布线建设条件和现有建设情况限制,经反复选址论证确认部分线路无法避让祁连山保护区的缓冲区和实验区,且选址唯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的管理规定无法开展工程建设。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国函〔2013〕129 号)有关规定,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可申请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为此,拟对保护区功能区进行调整。
二、功能区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不涉及范围调整,仅开展功能区调整。功能区调整包括两部分,一是将工程穿越段的缓冲区的区域调整为实验区,二是将部分有保护价值的实验区调整为核心区。调整区域共涉及8个地块,分别进行编号(详见附图)。累计调整面积3238.16公顷,仅占保护区总面积的0.16%。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不变,核心区面积不变,缓冲区面积较调整前增加261.66公顷,实验区较调整前减少261.66公顷。
(一)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
将重大工程扁门公路和小宁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穿越保护区缓冲区的区域进行调整,总面积1488.25公顷,共涉及6个地块。其中,扁门公路调整区域共703.55公顷,涉及3个地块,均位于童子坝河河谷处,与现有国道227交错穿行,人为活动频繁,区域以灌木林地和天然牧草地为主;小宁公路调整区域共784.7公顷,涉及3个地块,均位于宁缠河河谷处,与现有省道569交错穿行,人为活动频繁,区域以灌木林地和天然牧草地为主,间或分布少量乔木林地。
(二)实验区调整为缓冲区
调整区域总面积1749.91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其中,扁门公路调整区域面积712.17公顷,以灌木林地为主,盖度高达80%左右;小宁公路调整区域面积1037.74公顷,以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为主,植被郁闭度、覆盖度高,生态系统与临近缓冲区生境相似、连续性和完整性较强,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
三、调整方案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