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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12/12 1.6k 阅读 386 点赞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zzf/2026-00003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25〕41号
 发布机构  州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12-12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相关部门:

《海西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

海西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和《青海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青政办〔2025〕8号)精神,推动金融资源与科技、绿色、普惠、数字、养老等产业发展相结合,助力海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海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领域和主要着力点

(一)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州建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海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动金融保障,聚焦盐湖化工、新材料、清洁能源等重点产业和领域,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强科技金融生态圈建设,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担保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稳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规范发展并购贷款、“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政策,促进金融政策资源与科技项目精准对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关键枢纽作用,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优化科技型企业融资环境,丰富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争取更多资源落地海西。高标准推进格尔木市“科技金融”示范点建设工作,着重探索科技金融支持盐湖产业智能生产、盐湖资源利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领域的有效模式,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能源局、州财政局、州市监局、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海西建设。深入开展金融支持海西州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节能环保、绿色算力等碳减排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政策性金融工具,围绕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格尔木盐湖绿色产业园、德令哈清洁能源和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等方面的关键环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扩大绿色信贷规模,力争海西州绿色信贷规模保持全省前列。推动金融机构运用绿色金融标准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油气化工、金属冶炼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可持续挂钩贷款、资源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业务,针对性推出特色鲜明、应用性强、与资源环境要素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关的金融产品。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三)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持续推进“青信融”工作和“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聚焦生态旅游、绿色有机农畜等产业发展实际,提升对“魅力海西”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神奇柴达木”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旅游观光体验、枸杞青稞产业集群、高原冷水养殖、藜麦种植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助力特色产业发展。持续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充分满足涉农主体有效融资需求,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大力推广“枸杞贷”“活畜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加强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联动,创新“再贷款+”等融资模式,探索扩充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天峻县金融资源投入,做好乡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领域的金融保障。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支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残疾人、退役军人、新市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就业就学的金融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牧局、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四)健全适配养老事业发展的养老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高原养老事业、银发经济经营业态和特征,创新探索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规律的专业化金融产品,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的金融投入。大力发展养老保险,完善养老服务保险体系,为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大涉老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打击力度,保障老年人合法金融权益。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五)支持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青信融”平台作用,不断丰富平台应用场景。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增强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发挥数字技术在跨领域资源整合中的基础作用,构建应用便利、安全高效的数字支付服务体系,为科技、绿色、普惠、养老金融发展提供支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字经济有关产业的信贷支持,稳步提升数字经济有关产业的产值占比。健全数字金融治理体系,依法将数字金融创新业务纳入监管,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二、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

(六)建立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引导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驻海西分支机构加大对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力度,选择与自身定位和能力相契合的领域,提供专业化精细化金融服务。指导地方法人银行发挥决策链短的优势,紧扣本地特色推出更多适配产品。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融资支持。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机构到海西州设立机构开展业务。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七)健全系统完善、协同顺畅的组织管理体系。实施“五篇大文章”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鼓励金融机构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纳入经营发展战略,建设专业化组织架构体系,建立“一把手”负责和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容错、风险与收益平衡、人才培养等机制,完善尽职免责、资源分配、授信审批等制度。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八)完善供需衔接、精准适配的产品服务体系。分领域建立金融产品目录,打造特色化金融产品矩阵。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发展“贷款+外部直投”,积极推广“人才贷”“初创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专属信贷产品,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规范发展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等供应链金融业务。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三、构建多元化融资机制

(九)发挥债券市场融资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绿色、小微、“三农”等领域发展。通过模式创新,构建地方法人银行争取上级机构债券资源支持海西州科技、绿色项目的有效路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及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科技创新债券,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金融机构参与上级机构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信贷资产业务。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十)提升股权市场服务效能。推动市场经营主体用好用足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向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投资布局,优化并购贷款业务,力争在绿色发展、数字产业、文旅产业等方面直接融资占比逐步提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十一)加大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供给。推动金融机构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加大对海西州外贸型企业的汇率避险支持力度。指导金融机构提升外汇便利化服务能力,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面增量,优化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持续提升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水平。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各金融机构

四、完善政策保障

(十二)加强政策支持。用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升信用信息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的支持度。加大“青信融”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担保+信贷”的信贷支持产品,拓宽担保贷款适用范围。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逐步完善各领域风险补偿制度。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十三)加强激励引导。用好用足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再贷款、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五篇大文章”领域的金融投入。依法依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科技、绿色、养老、文旅等产业贷款给予贴息、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等。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五、加强统筹协调与风险防范

(十四)强化组织实施。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牵头,组织好“五篇大文章”融资对接服务,海西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市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协同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执行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将评价结果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银行间市场业务准入等的重要参考。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宣传,营造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州委、州政府报告。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十五)强化风险防控。压实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坚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避免“运动式”“一刀切”的工作方式造成资源配置扭曲。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科技水平。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央地协同有关工作,确保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稳健安全发展。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