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经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会议研究,现对我市参评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3个) (一)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三)兴宁市财政局 二、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5名) (一)黄志勇 兴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市长 (二)陈世标 兴宁市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三)翁丽兰 兴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四)郭新荣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五)欧阳紫莉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三、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3-3332996 通信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兴田街道中山东路1号(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3日
政府类-政府类-区县门户
市发改局:关于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6/03/23 1.7k 阅读 124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区县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