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3〕47号)规定,海西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将于7月中旬对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格尔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州级督导核查,现将予以公告。
对格尔木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异议的,请向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告时间:7月12日至7月18日。
联系电话:0977-82260678220191
电子邮箱:hxzdds@126.com
海西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