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就业工作方面,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社会保障方面,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和水平;劳动维权方面,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城乡就业方面。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创业带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十二五”期间确保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7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二、职业培训方面。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培训4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培训2万人、农牧区劳动力技能培训2万人,着力建立起规模宏大、技能优良、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形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
三、养老保险方面。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到“十二五”末,城镇职工参保人数达到58700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920人,参保率达到80%。大力推进和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基金管理与运行机制,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四、医疗保险方面。以保障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各类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到“十二五”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万人,参保率达到90%以上,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比例适度提高。
五、失业保险方面。在全州范围内建立起一个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水平相适应,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科学、体制比较健全的失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制,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到“十二五”末失业保险人数达到36000人。
六、工伤保险方面。健全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健全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和标准,初步建立起适合海西州情的工伤补偿、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到“十二五”末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7500人。
七、生育保险方面。全面启动实施生育保险工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到“十二五”末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000人。
八、劳动维权方面。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体制和机制,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100%;在更加注重调解的基础上,力争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以基层为重点整合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社保经办、职业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机构,加强街道社区和乡镇工作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县、市、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率达到50%,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率达到30%;村级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平台建设率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