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格尔木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快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3月24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局长及州就业局、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前往格尔木市实地考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听取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汇报,就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抓好创业型城市创建和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善于取长补短,消化吸收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格尔木作为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试点地区,在创业带就业方面做了大量务实有效的工作,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今后,要充分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政策体系、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切实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把有实力、有活力、有发展后劲的企业吸纳到园区,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入园企业进驻一批、成熟一批、带动一批,充分发挥创业带就业的倍增效应,进而以全市的创业带就业工作辐射带动全州的创业就业工作。
二是要大胆进行探索,积极创新园区管理模式。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管理方面,勇于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坚持以政府主导、市场引领、公司管理为方向,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采取公司制管理模式,通过招聘专业管理人员等方式解决编制不足问题,增强管理队伍活力,加强对园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三是要坚持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创业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培育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重点,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让在园区孵化成功的创业者现身说法,对后来者传经帮带,并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推介创业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增强创业园和孵化基地的吸引力,吸纳更多的人入驻园区寻求发展,不断茁壮成长、开花结果,从而更好地发挥创业园和孵化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创业、积极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新格局。
四是要用足用够政策,推动创业型社会创建工作的持续发展。要注重凝聚合力开展工作,积极与省、州、市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衔接,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挖掘各领域推动创业工作的潜能,真正把推进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用足用够用活。要着眼于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建设和持续有力发展,力争将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投入列入项目发展规划和地方财政预算,形成长效投入机制,为推动创业就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