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开展以来,海晏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青海湖“十年育鱼”的决策部署,巩固青海湖封湖育鱼成果,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贩运、销售、食用青海湖裸鲤行为,在关键节点积极谋划,常态化开展管控,持之以恒确保“零”捕捞,切实维护青海湖复合生态功能,保卫好碧水蓝天的海晏生态。
强统筹,打好封湖育鱼攻坚战。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及时制定青海湖“十年育鱼”工作措施,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门联席会议,部署推进青海湖封湖育鱼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渔政亮剑”“清风行动”“打非断链”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紧密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青海湖封湖育鱼成果不断巩固拓展。
严执法,打好生态保护守卫战。充分发挥政府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金沙湾景区、十二营码头、沙岛、甘子河河口及小集镇等地区的河湖口、餐饮经营单位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公安检查站持续加大日常巡逻管控力度,对过往车辆全面开展检查,实现全过程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食用野生鱼类行为。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车辆80台次,检查农贸市场、商超等120家次、餐饮单位300家次,未发现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案件。
广宣传,打好非法捕捞持久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贩卖、加工、销售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开展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张贴通告、分发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发放宣传册270册,张贴通告封湖育鱼通告12份。通过全方位宣传引导,切实增强群众保护青海湖生态环境意识,营造“不敢捕、不想捕、不能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