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好青海湖裸鲤的重大政治责任,加大对青海湖裸鲤的非法捕捞、运输、加工、贩卖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巩固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鱼工作成效,加强青海湖禁渔执法监管,确保青海湖渔业资源永续发展。我局持续开展青海湖裸鲤专项执法行动,从源头、销售、食用链条上加大对青海湖裸鲤非法捕捞、运输、贩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宣传力度。
一是“全时”执法驻守,布牢“护鱼”法网。为实现辖区内“鱼不出水”的执法工作目标,切实达到以执法行动助推辖区青海湖裸鲤资源永续发展的执法成效,近期海晏县执法人员采用“蹲点驻守+全域巡查”的执法方式,结合打击非法捕捞的工作实际,在夜间对辖区内非法捕捞高发水域重点区域金沙湾、十二营、尕海、沙岛等区域开展“昼夜巡湖+设卡排查”的执法行动,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全覆盖”式排查和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等工作方式在辖区非法捕捞重点区域布下“24小时全时段,执法全覆盖”的执法网络,形成高压态势,力求达到“打击在捕、震慑想捕”的工作目标。
二是“入户”执法宣教,树牢“护鱼”意识。为进一步增强公众保护青海湖裸鲤资源意识,形成“执法引领,群众参与”的良好社会局面,执法人员始终秉持“执法、宣传并重”的执法理念,持续发挥“执法+宣传”的工作优势,通过张贴公告、现场宣讲、发放宣传材料知识图册及签订不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责任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将宣传教育工作深度融入执法工作中并在执法过程中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有关青海湖裸鲤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买、餐馆不加工、群众不食”的良好氛围,近期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餐饮场所47家,签订《关于不加工销售湟鱼及野生鱼类制品的承诺书》47份,张贴《关于实施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31份、《关于黄河流域青海段禁捕的通告》31份,发放宣传彩页70余份。
三是“全程”执法覆盖,巩固“护鱼”成果。海晏县执法人员将持续锚定“鱼不出水”的工作目标,紧盯非法捕捞源头、非法运输、加工、销售、食用链条,持续发挥现有优势,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明察暗访、错时巡查力度,巩固护鱼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