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深入推进平安海晏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近日,海晏县召开2024年度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专题安排部署会,全县各社会组织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罗海宁对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给予充分肯定。他说,社会组织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在海晏经济建设工作中发挥了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肯定了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阶段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考核工作任务,并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避免演变成为“僵尸型”社会组织。各社会组织要积极规范内部制度建设,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探索建立社团参与民主协商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如存在已不具有正常开展活动能力,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社会组织,依规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是推进行业协会收费治理。各行业协会要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自觉主动减免、降低、规范收费,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三是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各类传销、欺诈活动。全县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学习和宣传防传销、防诈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发现相关案件或线索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认真配合登记管理部门做好社会组织相关工作,杜绝有传销、欺诈等违法、失信人员进入到社会组织。
四是深入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要积极学习和科普《刑法》第三百条、《“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知识,认清邪教本质,增强识别邪教的能力,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发现邪教活动,积极向公安部门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供线索和举报。
五是积极参与预防处置非法集资活动。要积极学习并提高法律和风险意识,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及时劝阻服务对象和群众谨防上当受骗。要发动会员广泛参与,通过各社会组织的平安氛围保障平安海晏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牢固树立“自己就是平安海晏建设的创建者、宣传员”角色,自觉坚持从内部抓起,从具体事做起,支持平安建设,参与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