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全市公安机关正在集中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规范严格执法,现向全市公安民警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规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规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案件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六、严禁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七、严禁违规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
八、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九、严禁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对公安民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监督,依法积极向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如实反映情况;不向公安民警或领导干部打探案情、说情,不与其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不传播、扩散、编造或煽动他人编造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公正执法的不当言论。执法公信力的提升,离不开每一位民警的辛勤付出,离不开每一位群众的理解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乌兰察布、法治乌兰察布而不懈奋斗!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