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北州人民政府通告(第1号)

2020/01/30 1.8w 阅读 131 点赞

(第1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倾力支持,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打赢疫情阻击战,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全力做好社会各界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海北藏族自治州红十字会。主要接受捐款和医疗物资及用于医疗单位的各类保障物资。

联系电话:0970—8645071,传真:0970—8645071。

联系人:鲁芳   段亚萍

捐款账号:

开户名:海北藏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捐款专用户)

开户行:农行西海支行

银行账号:28300001040010311

二、接受捐赠物资种类

1.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等。

2.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为合法企业产品,且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3.物资捐赠请先行电话联系,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

后再行捐赠。
4.
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电话。
三、有关事项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

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2.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资金捐赠以通过转账方式为

主,转账时请注明“抗击新型肺炎”。
四、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海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海北州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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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