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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2021/03/21 4.8k 阅读 439 点赞

整改任务概述

海北州海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在渗滤液收集池设置暗管直通防洪渠,并违规用垃圾渗滤液浇灌附近绿化带。海北州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客观上纵容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整改责任单位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加大垃圾填埋场监管力度,规范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拆除暗管,对垃圾渗滤液进行规范处理处置,并对海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私设暗管排放渗滤液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监管责任。2、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生态恢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对已安装的潜水泵、管线以及配电设施进行了全面拆除,对回喷前端管线进行了延伸铺设。二是认真核实调查,对周边土质和地下水进行检测,没有超风险筛选值。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州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向州政府作了检查,海晏县纪委监委对县住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环卫所主要负责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四是提升硬件设施,海晏县政府根据实际拨付30余万元启动了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工程,对防护网、渗滤液池、回喷系统进行了改造,确保问题整改全部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相关论述精神和国家生态环保政策的学习,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站位和生态意识。

整改时间

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徐运毅  

联系电话:0970-864253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