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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条款的规定,经请示海北州人民政府同意,海北州气象局将在海北州境内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0年5月—11月。
二、作业区域:海北州辖区范围。
三、作业装备:37高炮和人工影响天气专用火箭及景观烟炉。
四、应急处理:发射的炮弹、火箭弹发射后因故未在空中爆炸而落到地面,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镇(乡)政府、公安机关或当地县气象局报告,并切实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摆弄、搬运或自行拆卸炮弹、火箭弹,以防发生意外伤人事故。
五、发射的炮弹、火箭弹因故未在空中爆炸而落到地面,任何人不得擅自摆弄、搬运或自行拆卸炮弹、火箭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海北藏族自治州气象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