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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海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七号)

2021/10/30 1.8w 阅读 309 点赞

2021年10月31日7时01分,西宁市新增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结合我州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10月10日以来从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山东、宁夏、云南、北京、江西、陕西、湖南、贵州、河北、湖北、四川等国内疫情发生地来州返州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第一时间进行再次核酸检测,配合实施抵州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二、广大居民群众要自觉做到非必须不出省、不到疫情发生地、非必要不去宁、非必要不离州,如须外出,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州后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第一时间进行再次核酸检测。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州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严格执行我州的相关管控措施。从即时起,州内居民群众、干部职工凡从西宁返州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报备或返州第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实行“凡回必检”。

三、各县各部门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对本单位15日内有省外和17日以来有西宁市、海东市旅居史的干部职工进行细致排查,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对与确诊病例有行程轨迹交集的人员要立即报告疾控部门,并落实管控措施。

四、进一步强化村(社区)网格化管理防控,切实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细之再细、严之又严开展重点风险人群排查管理,所有行动轨迹都要全面掌握,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加大来州务工人员的排查力度,做实出租房屋和租房人员登记和管理。严格做好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监测,确保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足不出户”。

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行程码变化,如出现“红、黄码”情况,或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如实准确提供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个人健康情况,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不得瞒报漏报,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旅居史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我州已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第二剂接种时间满6个月的可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七、请广大城乡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接种疫苗,保持社交距离。

    海北州各级疾控机构咨询专线号码:
    海北州疾控中心:0970-8642307

    门源县疾控中心:0970-8612185

    祁连县疾控中心:0970-8672243

    刚察县疾控中心:0970-8652308

    海晏县疾控中心:0970-8632396

                                    海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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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