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十五号)
当前,我国多地、多点频发新冠肺炎疫情,清明节假期人员流动增加、聚集性活动增多,我州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做好近期及清明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防控要求。所有省外返州来州人员须提前或抵达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备,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按要求进行“落地检”,抵州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清明节假期倡导就地休假,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原则,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提倡广大群众采取网络祭扫、居家追思等绿色祭扫方式。现场祭扫要严格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的原则,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人员聚集,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现场祭扫活动。
二、自觉履行个人责任。全州广大干部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凡3月18日以来有过上海、吉林、福建、河北、辽宁、天津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与已公布阳性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及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来州返州人员,以及被赋予“红码、黄码、星号”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疾控部门等登记报备,并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三、加强重点环节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应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压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值班值守制度。医疗机构、“两站一场”、学校(幼儿园)、冷链食品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商超餐馆、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流量控制、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做到经常性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引导人员有序流动,严防人员聚集。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减少聚餐聚会,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四、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全州广大干部群众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医用口罩,尽快到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接受治疗,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开展风险人群流调溯源和排查管控。对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内外疫情形势和假期特点,加强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安全出游知识宣传,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我防护,提倡佩戴口罩、勤洗手和分餐公筷制等良好卫生防病习惯。要加强假期传染病疫情和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海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