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3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8月31日16:30时起,对海晏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海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海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3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8月31日16:30时起,对海晏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海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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