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全州财政专户职工医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增强资金存放透明度,调动各银行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融入海北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在确保基金安全和当期待遇支付的前提下,将部分医保基金采取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在银行金融机构,获得利息收入,从而进一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69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6条,《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青财库字〔2018〕2103号)第四部分第3条,《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等三部委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青财社字〔2018〕42号)第36条、37条、49条相关规定,按照《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方案》(北政办〔2024〕21号)要求,现将海北州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选择公告如下:
一、基本内容
2024年海北州城镇职工医保基金银行定期存款管理资金总额度为10亿元,操作工具为定期存款,期限 1年。本期医保基金进行定期存款运作由符合资质的西海镇辖区内银行自愿申请,存款额度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
二、资格条件
海北州城镇职工医保基金银行定期存款竞争性选择银行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海北州府所在地海晏县西海镇辖区内的所有银行。
(二)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财务稳健,不良贷款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评选办法
评分小组对参与银行资质文件按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主要参考以下指标:
(一)银行资质方面。国家级资质和省级以及县级资质有所区分。
(二)存款余额。银行在截止到评比前一星期的存款总和,包括储蓄和对公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放同业及存放中央银行等的存款之和。
(三)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四)贷款总量方面
1.余额存贷比(期末贷款余额÷期末存款余额)期末贷款余额不含投放在海北州以外贷款,下同。
2.贷款余额占比(考核贷款余额÷被考核银行期末贷款总余额)
(五)拨备覆盖率(也称为“拨备充足率”)该项指标从宏观上反映银行贷款的风险程度及社会经济环境、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依据《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规定,拨备覆盖率是实际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不良贷款的比率,该比率不低于150%。
(六)地方经济贡献度:被考核金融机构考核期末纳税额(州县级税收)占被考核全部银行纳税额的比重。
(七)定期存款利率:一年期大额存单最高利率。
四、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银行,请于2024年5月7日上午9:00至5月8日下午18:00 前,到海北州医疗保障局综合科进行报名,按资格条件提供书面材料,专家组将对资料进行审核。
五、评分时间
2024年5月10日—20号
六、评分地点
海北州医疗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评分结果将于综合评分结束后次日在海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海北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特别提示:在此提醒参与竞争性选择的银行金融机构,请认真按公告要求编制竞争性文件,避免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文件材料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以及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竞争性选择被拒绝或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