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海北州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 (2025年版) 的通知
北政办函〔2025〕41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关于“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重大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安排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及《青海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青海省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 (2025年版) 的通知》(青政办函〔2025〕26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和精细化梳理形成海北州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领编制事项清单
各县政府要对照州级通用清单梳理编制县级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于10月底前印发公布,并抄送州政府审改办。县级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州级通用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二、推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各县、各部门要将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各县、各部门要根据清单内省级部门规范完成的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开展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认领工作,确保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与全省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为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对全州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上级清单作出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确保与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实现协调联动及时更新、全面准确。权责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同步更新、同频共振。
四、强化事项清单实施保障
各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牵头部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并加强对本系统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各级行业部门在编制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时,遇有不明确的事项,要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对上级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部门要做到严格保持一致。州政府审改办和各县审改牵头机构要及时加强对本县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并加强上下层级间的沟通协同。对各方面遇到的问题,州政府审改办要与省政府审改办做好工作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