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有的领导干部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甚至不严不实、弄虚作假;有的地方和部门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压力层层衰减;有的地方整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
二、整改目标
压实责任、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三、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要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定期检查报告制度,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每年要报告一次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
2.实行目标责任制度。每年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管方面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2019年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区建设局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3月底召开了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暨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大会,印发了《2019年沈阳市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19年沈阳市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成区内建筑施工现场落实专职保洁队伍扫保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资料,周密部署2019年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努力实现7个100%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10月中旬又召开了沈阳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题工作会议,印发《沈阳市2019年秋冬季节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等文件资料,对未达7个100%扬尘防治标准的建筑工地开展集中整治。
2.注重创新,深入调研,完善建筑扬尘防治工作管理措施。我局赴天津、北京等城市针对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开展调研学习,深入我市部分建筑企业开展调研,学习、引进外市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建筑扬尘防治管理措施。一是在招标环节将建筑扬尘防治方案纳入招标文件,作为技术标评审内容。二是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对原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进行相应调整,由原来的2%提高到4.42%,为建筑扬尘防治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开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下发了《关于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实现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在我市的全面应用。四是修编围挡标准化图集。下发《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仿真植物围挡标准图集》电子图册到施工现场,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3.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成绩显著。一是建立健全建筑扬尘防治责任制和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我局与各地区建设局签订了建筑扬尘防治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各地建设局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了市建设局、区建设局、区安全监督站、基础监督员四级扬尘治理网格,做到每个项目都在网格上,协同作战。二是组织市、区两级建设局开展建筑扬尘防治执法检查,实施月检查、月通报制度,全年开展建筑扬尘执法检查5616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单》1796份,《停工通知书》419份。实行局领导带队包区检查责任制,由市建设局主管领导带队组成10个包保组,分别对包保区域开展工地扬尘管控检查,共检查工地984次,发现各类问题2182处。实行“一网一群实名制”监督员制度,动员全局人员利用上下班及休息时间检查建筑工地,共发现各类问题300余处。引进第三方扬尘治理服务团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第三方服务团队检查发现问题2452处,转到各地区建设局跟踪整改。三是做好大风预警、污染天气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通过微信发布大风预警83次,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大风天气条件下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控,停止土石方和拆除施工作业。完成污染天气管控15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实战演习)应5次。四是强化建筑扬尘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经济处罚。全年共计罚款54万元。
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在建建筑工地数量952个(房建项目902个,市政项目27个,地铁项目23个),其中建筑扬尘防治达标工地900个,达标率95%。全年各建成区扬尘整治排名如下:1.沈河区;2.苏家屯区;3.和平区;4.大东区;5.铁西区;6.皇姑区;7.沈北新区;8.于洪区;9.经开区;10.浑南区。
4.加强与相关单位联动,治理建筑工地扬尘问题。2019年3月,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沈阳市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执法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执法检查,整治期间市城乡建设局提供全市建筑工地项目台账,并派专人配合执法局开展检查,达到了较好收效。
市城乡建设局在主动开展扬尘整治的基础上,强化对第三方巡视发现的施工现场扬尘问题整改,通过网格化监管体系将第三方反映的扬尘问题转发给各地区建设局和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到人,及时整改,按时反馈整改前后对比图片。经对第三方反馈的扬尘污染问题梳理,第三方2019年向城乡建设局推送扬尘污染问题工地413个,目前已全面整改完成。
(二)黑臭水体整治方面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沈阳市大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在2018年实现全市建成区100%消除黑臭水体、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统筹布局,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和手段,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提升河流水质,改善生态环境。
2019年,市建设局组织各项目责任单位抓紧实施全市建成区12条水体及建成区周边15条水体涉及的 21项水体治理工程建设,其中建成区水体12项工程、建成区周边水体9项工程。通过对每个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坚持挂图作战,对工程进度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查、督办。同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形成进度报表。水体治理工程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坚持每周调度,确保水体治理项目顺利实施。
除浑北干渠按照市政府批准9月中旬开工外,其他20项工程全部于6月30日前开工建设。21项工程全部于12月25日前完工(细河、运河绿道2项为跨年工程,均完成当年工程量)。
为确保水质达标,我局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强化第三方监管,坚持每日巡河,及时发现污染源,定期汇总上报,交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二是每月两次开展水质检测,通过检测结果追根溯源,查找污染源,限期整改。三是充分发挥水系指挥部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督办,对重大问题向市政府定期报告。
(三)宜居乡村建设方面
根据有为市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农办任务清单内容,今年我局任务是开展62个村内道路硬化190公里和76个村庄亮化4530盏,计划总投资1.22亿元。为落实此项工作,我局组织9个相关县(区、市)在辽中区养士堡镇召开了2019年美丽示范村村庄亮化工作现场会,下达了具体建设计划、明确了进度计划、强调了工作责任。并印发了相关技术指导手册,指导下步工作开展。我局下发通知按照周调度、半月报形式20余次式督导区县项目进度,持续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挂图作战方式组织各区县(市)加快工程进度,开展技术指导,严控工程质量,全方位为做好美丽示范村村庄亮化项目管理工作。2019年12月底该项工作已经全部完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或区、县(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24-24856806、024-22565100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