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
根据《关于促进沈阳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沈建发〔2020〕50号)、《市建委关于为外埠(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沈子公司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沈建发〔2017〕181号)、《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为外埠(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沈子公司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补充通知》(沈建发〔2020〕90号)要求,我局经研究决定对辽宁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颁发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企业及相应资质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