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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2021/03/29 3.8k 阅读 484 点赞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落实打造“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战略目标,支持职工租赁住房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实现“职住平衡”。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消费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苏州市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进行调整如下:

       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含公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自住住房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22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不含公租房)的,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扣除规定的留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提取额度按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月租金、月缴存额的65%和最高限额三者之间取最小值。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普通苏州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