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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江西世邦电路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2026/10/08 1.3w 阅读 185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世邦电路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224065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xzfwk@163.com

项目名称

江西世邦电路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

建设地点

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印制电路板产业园标准厂房5#厂房

建设单位

江西世邦电路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融大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世邦电路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位于铅山县工业园区印制电路板产业园标准厂房5#厂房,占地面积约7500m2,属新建项目。项目以玻纤覆铜板、化学除油剂、高密度纸底板、铝板、钻咀、整孔剂、氧化剂、催化剂、工业高锰酸钾、沉铜活化剂、沉铜调整剂、沉铜液、沉铜膨胀剂、沉铜预浸盐、沉铜加速剂、过硫酸钠、硫酸、磷酸、铜球、电铜光剂、硫酸铜、干膜、工业碳酸钠、消泡剂、工业盐酸、工业双氧水、氯化铵、氨水、酸性蚀刻母液、碱性蚀刻母液、氢氧化钠、退锡药水、硝酸、无铅锡条、助焊剂、硫酸亚锡、纯锡球、抗氧化剂、抗蚀油墨、阻焊油墨、防白水(稀释剂)、字符油墨、菲林片、显影液、定影液、铣刀、萃取剂、磺化煤油、洗网水、网纱等为原辅材料,经内层线路制作(开料、内层板前处理、内层电路图形转移(包括涂膜、曝光、显影、蚀刻、退膜、棕化、压合,其中棕化及压合工序委外处理))、外层线路制作(钻孔、孔金属化处理、外层线路前处理、外层电路图形转移(包括贴膜/涂膜、曝光、显影、二次镀铜、镀纯锡、退膜、碱性蚀刻、退锡等))、后续表面处理及加工成型(阻焊、文字印刷、表面处理、成型、检测)等工序年产120万㎡ PCB硬板(其中单层9万㎡、双层108万㎡、多层3万㎡),年产副产品电积铜20t(电积铜产品质量执行《阴极铜》(GB/T467-2010)2号标准铜标准)。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粉尘废气、酸性混合废气+含氯废气、碱性废气、有机废气、喷锡废气等。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1~TA003)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酸性混合废气+含氯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TA004)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氯气、甲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征)排放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中表1限值要求。碱性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TA005)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塔+过滤棉+四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06~TA007)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征)排放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中表1限值要求,酚类(双酚A)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喷锡废气经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8)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征)排放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中表1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槽边抽风装置未完全收集的工艺废气。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车间通风,同时,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原料桶和管道的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在生产车间及化学品库周围进行植被绿化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醛、锡及其化合物、氨气、氯气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磨板废水、油墨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络合铜废水、铜氨废水、含铜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磨板废水经企业铜粉回收机处理后约95%回用,约5%外排。油墨废水经油墨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酸析+物化沉淀)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络合铜废水经络合铜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pH调节+破络+物化沉淀)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铜氨废水经铜氨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pH调节+反应池+物化沉淀)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含铜废水经含铜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pH调节+物化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回用水RO系统处理。一般清洗废水经一般清洗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pH调节+物化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回用水RO系统处理。回用水经回用水RO系统(处理工艺:机械过滤+超滤+RO膜系统)处理后,RO膜淡水回用,RO膜浓水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主要来自各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的废水(包括油墨废水、络合铜废水、铜氨废水、含铜废水、一般清洗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pH调节+物化沉淀+芬顿氧化+物化沉淀)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入铅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信江。

在铅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及铅山县印制电路板产业园配套的2#污水处理站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前: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预处理系统处理达到铅山县印制电路板产业园配套的1#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进1#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铅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第一类污染物须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

在铅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及铅山县印制电路板产业园配套的2#污水处理站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后: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预处理系统处理达到铅山县印制电路板产业园配套建成的2#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由原来的1#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切换为2#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经2#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入铅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第一类污染物须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铅山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开料机、钻孔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等设施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

通过车间实体墙隔声、对高噪声设备处安装隔声罩、减振等综合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废覆铜板(SW17,900-002-S17)、废锡渣(SW17,900-002-S17)、废铝片(SW17,900-002-S17)、废包装材料(SW17,900-005-S17/900-003-S17)、刷磨铜粉(SW17,900-002-S17)、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和废树脂(SW59,900-009-S59)、生活垃圾。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电路板(HW49,900-045-49)、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900-041-49)、菲林废片(HW16,398-001-16)、废显影/定影废液(HW16,398-001-16)、废湿膜/干膜渣(HW13,900-016-13)、镀铜、沉铜槽渣(HW17,336-058-17)、废丝网(HW49,900-041-49)、废剥挂液(HW17,336-066-17)、退锡废液(HW17,336-066-17)、酸性蚀刻液再生残液(HW22,398-051-22)、碱性蚀刻液再生残液(HW22,398-051-22)、废离子电解膜(HW49,900-041-49)、废油墨(HW12,900-253-12)、收集尘灰(HW49,900-041-49)、废布袋(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过滤棉(HW49,900-041-49)、废劳保用品(HW49,900-041-49)。采用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综合处置利用。

项目设有1座一般固废仓库(100m2)位于项目东侧物流厂房内1F、1座危险废物仓库(200m2)位于项目东侧物流厂房内1F;其中项目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各单元地面采取分区防渗处理,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办公区;一般防渗区成品仓库及一般固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包括污生产车间、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危废暂存场等。各防渗区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

6、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m。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距生产车间南面210m的詹家,项目生产车间5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其它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