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北政〔2026〕27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州直各单位、省驻州各单位:
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申报的海北州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计12项)已经海北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请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切实把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为全面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海北州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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