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健办函〔2026〕209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部队医院:
为深入推进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医学科研创新,持续提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委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卫生健康系统科研课题评审工作,经广泛征集、个人申报、单位遴选、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2026年卫生健康科研课题继续以“强化优势,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服务预防”为导向,重点围绕高原医学、疾病预防、临床诊治与技术应用需求,分为重点课题、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和指导性计划课题三类。
二、评审认定
根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推荐申报的2026年科研课题,我委组织各专业专家进行分类评审,其中重点课题项目15项(见附件1)、适宜技术推广项目11项(见附件2)、指导性计划课题项目48项(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依托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三类科研课题,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研究项目内容,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整合资源组成科研团队,深入开展医学科研工作。
(二)认定的重点课题签订《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课题合同书》后,3个月内应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项目依托单位审查,并修改完善。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研究大纲定期进行督导,项目依托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按期完成科研任务。认定的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所在项目单位和团队要组织力量,负责到基层进行推广,每一个项目基层使用面要达到50%以上。认定的指导性计划课题,项目依托单位要督促课题组按研究计划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合同确定的研究指标。
(三)请各项目依托单位认真组织编制各项目《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课题合同书》,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后,于2026年12月底前统一到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外联处签订《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课题合同书》(需打印一式两份),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6年10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青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