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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2025年呼和浩特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5/08/18 3.6k 阅读 411 点赞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75号)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认定呼和浩特市张卫中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内蒙古农业大学)等14家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止。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实名反映情况,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

监督电话:0471-5181303

联系地址:新华大街87号市就业服务中心906室


附件:2025年呼和浩特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认定名单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