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新修正的《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6年9月21日启动2026年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周活动,主题为“湿地保护始于心,生态文明践于行”,旨在传播法治思想,让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当前正值秋冬季候鸟迁飞关键时期,赤麻鸭、大天鹅、小天鹅等雁鸭类候鸟陆续进入我市迁徙停歇,市林草局联合玉泉和赛罕林草分局,在大黑河千岛湖鸟类重点栖息区域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了湿地法规宣传册、爱鸟护鸟宣传手册、倡议书及宣传用品,并结合展板介绍了主要湿地资源、常见保护野生动物,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各旗县区林草部门同步联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组织培训、张贴条幅、多媒体播放、解读政策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解读法规政策。
此次活动集中呈现了全市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深入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新修正的《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重点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介绍常见易被非法买卖的野生鸟类种类和公众参与保护的方式,推动形成依法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全市各级林草部门将坚持宣传不停步、巡护不松劲、管控不减压,持续抓好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结合日常巡护巡查常态化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各项管控措施,持续巩固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成果,扎实筑牢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