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电教馆《关于开展青海省教育视频综合应用系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青教电馆函〔2016〕21号)要求,为保证我州教育视频综合应用系统投入使用,州局将于近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各地项目工程安装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州级验收完成后,省电化教育馆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抽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任务
验收内容依据项目招投标方案为准,并依据合同对设备安装规范、系统使用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二、验收时间
州级验收5月16日—20日,省级抽检5月21日—6月5日。
三、验收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项目工程要求积极配合验收工作。
2、验收组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将形成书面材料。
海西州教育局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