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行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牧局、卫生局、扶贫办、团委:
现将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农牧厅、青海省卫生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关于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人才字[2007]2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海西州人事局 海西州教育局
海西州财政局 海西州农牧局
海西州卫生局 海西州扶贫办
共青团海西州委
二00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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