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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进一步 规范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作出安排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8/11/21 1.3w 阅读 364 点赞

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每年进行劳动用工、合同签定、工资支付、劳动者权益维护等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个别企业不依法用工,不签定劳动合同,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期天峻境内柴木铁路建设项目13标段,由中铁二十三局承建,因工程管理混乱,层层转包,不签定工程承包合同,盲目进入民工342人后,因无活可干,小包头逃逸,将民工滞留在施工地,发生民工聚集索取劳务补偿群体事件。此次事件承建企业共发放补偿金42.05万元,根据民工要求派车送往西宁、德令哈、格尔木等地,妥善解决了此次劳务纠纷。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纠纷,引以为戒,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要各地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依法规范工程项目承包,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要加大对建设项目及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三要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预防企业工程中标后层层转包或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及施工资质的包工头。四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海西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从源头预防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确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的责任,因工程款不到位引起的拖欠工资的建设项目,不予竣工验收。承建企业因工程层层转包,导致拖欠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总责,足额支付所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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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