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乌海政字〔2016〕13号)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6-1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6-03-15 00:00:00 | 公文时效 | |||||||
2015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火灾预防措施,狠抓火灾隐患整改,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圆满完成了各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为了巩固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工作,根据2015年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海勃湾区政府等24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希望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5年3月3日
附件
2015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1. 海勃湾区人民政府
2. 乌达区人民政府
3. 海南区人民政府
4. 市教育局
5. 市民政局
6. 市财政局
7.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9. 市科技馆
10. 市妇幼保健院
11. 海南工业园区管委会
12. 海勃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3. 海勃湾区公安分局
14. 乌达区公安分局
15. 海南区公安分局
16. 海勃湾区新华办事处
17. 海南区拉僧仲办事处
18. 乌达区滨海办事处
19. 海勃湾区公安分局凤凰岭派出所
20. 海南区公安分局拉僧仲派出所
21. 乌达区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
22. 海勃湾区新华办事处康乐社区
23. 海南区拉僧仲办事处公乌素利民社区
24. 乌达区滨海办事处爱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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