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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海西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天峻县人民政

2021/12/20 8.6k 阅读 429 点赞
海西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天峻县人民政府 第二轮第11项整改措施第3条)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1:33 编辑:宝音 来源:

根据《青海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海西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第11项问题整改措施第3条:“海西州在试点区内实施严格的人口管控措施,控制村庄扩展,限制新增生产生活设施。以转变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为基础,在群众自主自愿前提下,制定核心保护区域、重要生态节点、重要生态廊道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方案,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稳步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移民搬迁”。目前已完成整改并由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地督办组第四组确认销号。

按照《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整改情况:

(一)高效完成前期工作。天峻县扎实做好承担的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主动加强与省州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与祁连县的衔接协调,积极学习借鉴三江源国家公园的成功经验,实地调研肃南县在生态移民搬迁、矿业权退出、生态恢复治理、移民安置就业、后续产业培育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同时,天峻县积极克服高寒缺氧、交通不便、专业人才缺乏等困难,多次组织人员深入核心区开展摸底调查,认真做好方案编制、资源确权登记,国家公园边界和功能区界碑、界桩和标识设置等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峻片区核心区生态移民搬迁工作方案》。

(二)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及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峻片区生态移民搬迁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抽调长期在木里镇、苏里乡等涉及乡镇长期工作的人员,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以工作组“包村”走访入户的形式,再次深入核心区对核心区牧户家庭组成、人口分布、草原承包面积、牲畜数量、住房、生产生活方式安置意愿等情况进行核查,对网围栏、水井、畜棚、自建公路等设施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掌握,登记确认,摸底调查。经排查,木里镇在核心区内有牧户26户104人,已搬迁至县城居住人员54人,核心区内牧民牲畜共3351头/只,(羊1100只、牛2251头);苏里乡核心区内有牧户108户428人,核心区牧户牲畜共38234头/只(羊26773只、牛11175头、马286匹)。

(三)扎实推进就业安置。强化走访排查,组织人员深入核心区详细了解搬迁群众的就业需求意愿,认真梳理群众的就业需求,经筛选符合就业安置岗位开发条件人员共计337人,其中,苏里乡275人、木里镇62人。积极对接省州人社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但因省州县公益性岗位总量都已满员,无法新增新的公益性岗位,天峻县结合县情实际,积极采纳省州人社部门意见建议,为确保搬迁移民每户至少有1名符合就业条件的人员就业,并对人口较多的牧户适当增加生态移民就业安置岗位数量,暂时设置生态移民就业安置岗位160个,岗位按照社会服务工作需求,设定卫生、环保、治安等领域生态移民就业安置岗位。

(四)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始终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工作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突出党建引领的“村两委+”模式,在公园范围内各联点村党员活动室及文化广场以悬挂横幅、集中宣讲等形式,营造保护祁连山国家公园的浓厚氛围。多次组织乡镇、村“两委”干部深入核心区用牧民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建设国家公园的重大意义和减人减畜的现实意义,不断引导搬迁群众消除“故土难离”的情结,充分调动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自2020年9月29日州政府下达《关于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峻片区核心区生态移民搬迁工作方案的批复》(西政〔2020〕74号)以来,严格按照州政府批复要求,按照“稳妥有序、整体搬迁”的原则,成立了天峻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峻片区核心区生态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峻片区生态移民搬迁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峻片区核心区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定并印发了《天峻县生态移民搬迁工作9月份任务清单》《入户核查登记表》《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峻片区核心区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宣传册》《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峻片区核心区房屋及附属生产生活设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2次,为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天峻片区核心区生态移民搬迁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已完成搬迁户房屋及附属生产生活设施评估134户、村集体经济4个,完成评估工作率100%;完成签订搬迁协议牧户134户(苏里乡牧户108户、木里镇牧户26户)、村集体经济4个,完成签订搬迁协议率100%;房屋安置40户185人,房屋安置率100%;货币化安置133户529人,村集体经济1个,累计拨付资金23753220.18元,完成生态移民搬迁总任务的97.1%。计划安置生态移民就业岗位163人,目前,已安置生态管护员共计42人,其中:苏里乡护林员4人、草管员9人、湿地管护员23人;木里镇草管员5人、湿地管护员1人。

按照《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和《海西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流程》要求,自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对上述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977-8218968

上一条:海西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轮第14项整改措施第3条)

下一条:海西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海西州盐湖管理局 第二轮第5项整改措施第3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