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5月9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2020年10月26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印发《青海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十四项问题第一条整改措施“对德令哈市未达到“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的建筑施工工地和建设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力的企业通报约谈和媒体曝光。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台账,及时报告情况”已完成整改并由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地督办组第四组确认销号。按照《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整改措施具体内容进行公示:一是加大宣传指导工作。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各建筑工地展示了“6个100%”具体要求及示例做法,同时制作了《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手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资料汇编》等相关资料,下发至各施工工地,便于施工企业参考执行。二是开展督导检查工作。2020年,州住建局共检查在建工地36家,下发《扬尘治理整改通知单》28份,《停工通知单》2份。同时,督促各地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全州全年318个在建项目均达到施工扬尘“6个100%”要求。三是开展专题培训工作。结合日常巡查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各地区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施工质量安全等内容的专题授课,培训人数达120人次。四是完成德令哈市甘南村城中村(二期)建设项目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安装运行工作。
按照《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和《海西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流程》要求,自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对上述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实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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