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16:21 编辑:胡天敏 来源:
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9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在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须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网址http://qh.gsxt.gov.cn),报送并公示2019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青海)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连续两年不年报和停止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的企业将按照《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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