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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

2020/01/27 1.4w 阅读 285 点赞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8日 16:25 编辑:胡天敏 来源:

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落实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海西州已在所有进入州域内通道设置检查检疫站。

自即日起,对计划进入我州的不在海西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等非必须进入海西的人员及车辆进行劝返。

有特殊原因必须进入的,须具备充分理由,如有发热等症状就近送至定点医院排查。对来自湖北省的人员就近送至指定宾馆隔离观察14天;来自其他疫区的在指定宾馆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严格进行登记,限制活动范围。每位进入海西的人员,均须主动报告近期旅居史。如您拒不配合,我们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给予充分理解、支持、配合。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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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