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8-10039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2018-10-23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18-10-23 09:32:5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14号)精神,以建设区域创新型城市为统领,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资源聚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制定如下方案。
二、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提升众创空间发展水平。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地方围绕区域支柱和优势产业等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众创空间,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探索将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按照孵化器、众创空间综合服务绩效和软硬件设施成本给予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改造升级海勃湾区“乌海创客空间”,力争在2018年升级为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推进乌海市精细化工一站式科技服务空间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水平,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乌海银监分局,人民银行乌海中心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积极培育各类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具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参与创业投资,鼓励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基金入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开展业务。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市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打造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乌海产业提档升级。集聚创新力量,鼓励扶持科技园中园建设,围绕染料、农药、医药等精细化工产业和大数据云计算、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仓储物流业、设施农业等领域,培育打造科技领先、产业集聚、行业优势的高新技术科技产业园中园,助推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迈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与各大院校的科技合作。积极引导企业参与自治区与国际国内技术转移大会,推动我市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技术转移对接活动。依托自治区京蒙高科合作平台,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北大、清华等院校合作。最大限度推动优秀科研成果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市科技局牵头)
(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深化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府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应用,继续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落实自治区级大数据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推进“企业登云”和智慧园区建设,支持园区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信息化、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对标贯标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办、网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贯彻落实自治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和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促进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明确相关招标采购要求,建立示范应用激励和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金融办、财政局、工商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落实《乌海市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围绕能源、化工等优势特色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旅游等新兴产业发展,吸纳集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的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分类给予补贴。(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完善乌海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全面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构建联合惩戒机制。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权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涉企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市工商质监局、编办、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创新投入。通过后补助、风险补偿、创投引导等多种方式,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自主核心技术的研发及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赋予科研单位、高校更大的科研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科研院所和高校科研活动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市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有序推进“双创”试点示范。大力培育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双创”示范基地之间共享创新创业资源,共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通过举办创新创业赛事活动,评选一批创业先锋、创业尖兵等行业领军代表人物和案例,宣传推介创新创业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发挥创新创业榜样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科协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为乌海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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