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市
政策公示公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2018年)

2019/07/19 4.5k 阅读 67 点赞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市公安局认真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在充分征求各警种的基础上,现对2017-2018年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对外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公布,同时报市司法局备案。

附 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9日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报送机关(盖章):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报送日期:2019年7月18日

序号

发文机关

文号

文件名称

施行日期

有效期至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件)

1

市公安局

乌公办发〔2017〕145号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7.13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长期有效

2

市公安局

乌公办发〔2017〕265号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业务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

2017.12.20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长期有效

3

市公安局

乌公办发〔2017〕267号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户口迁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2017.12.22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长期有效

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 件)

1

市公安局

乌公办发〔2017〕103号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低慢小”航空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5.24

2017.7.30

2

市公安局

乌公办发〔2018〕181号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1.19

2019.4.30

3

市公安局

乌公办发〔2017〕41号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品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3.10

2017.8.1

4

市公安局

乌公办发〔2017〕110号

关于印发《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7.6.8

2017.12.8

3、拟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0件)

注:1、此表由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和旗县各部门填报本级政府、本部门制发文件清理结果。

2、有效期的填写:2017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文件,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5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制发的文件,有效期自实施之日起5年;暂行、试行的有效期2年;标注具体有效期的填写具体时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