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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8/06 2.0w 阅读 522 点赞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住建部和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加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培训组织模式。

利用“沈阳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我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实行统一报名、定点培训、集中考核,对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实行集中管理。

二、加强网络技术应用。

系统开发完成后,企业参训人员将实现网上申请报名、查询信息、在线练习、模拟考核,以及实名管理、安全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对培训机构组织考核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责任倒查,并为企业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培训档案、岗位技能大数据服务管理。

三、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建筑施工企业是建筑工人职业培训主体,在实操训练、考核评价、现场测试、培训经费保障和持证上岗监管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鼓励建设类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培训,通过设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师实践岗位等方式深化校企合作,为建筑业培养输送高质量现代产业工人。

四、强化行业部门监管。

市、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工人持证情况检查,对培训机构工作质量、硬件条件、诚实守信情况进行定期动态考核,实行举报受理、责任追究和培训资格退出机制。对施工企业不承担培训责任、持证上岗情况未达要求,培训机构管理缺位、弄虚作假等情况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追责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严格审批备案和参训人员登记管理,从严落实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播扩散。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加快培养高素质建筑业技术技能人才和新型产业工人,是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和相关培训机构,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创新考培模式,共同打造企业和工人踊跃参加、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诚信、规范的培训环境。


附件: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注册报名说明书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