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起草工作,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召开立法听证会,现就立法听证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4:00
地点:沈阳市城乡建设局三楼
二、听证事项
就《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条款的听证。
三、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关注海绵城市建设或者认为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3日16:00前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现场等方式报名,联系人:董强,电话:22565368,邮箱:syhmb22565368@163.com,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四、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听证会确定听证陈述人10名,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所有听证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听证陈述人要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听证旁听人对听证内容可以提交书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为立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身份证号 | 职业 | 文化程度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联系方式 | 地址 | ||||
电话 | |||||
邮箱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