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通告
为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落实新时代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成果、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小流域划分成果及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调整宿州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现通告如下:
宿州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由埇桥区西北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DZ01)、埇桥区北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DZ02)2个区块组成,涉及2县(区)的4条小流域,面积223.8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29%。
其中:DZ01涉及埇桥区曹村小流域、符离小流域部分区域,面积122.62平方公里;DZ02涉及埇桥区解集小流域、灵璧县下楼小流域部分区域,面积101.24平方公里。
附件:1.宿州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表
2.宿州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图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宿州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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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代码 |
范围 |
面积 (k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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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县(区) |
涉及小流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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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西北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DZ01 |
埇桥区 |
曹村小流域、符离镇小流域 |
12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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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北部水土 流失重点治理区 |
DZ02 |
埇桥区、灵璧县 |
解集小流域、下楼小流域 |
1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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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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