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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德兴市益丰环保绿色化智能化选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2026/09/14 1.5w 阅读 328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德兴市益丰环保绿色化智能化选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224065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xzfwk@163.com

项目名称

德兴市益丰环保绿色化智能化选铁项目

建设地点

上饶市德兴市花桥镇391乡道

建设单位

德兴市益丰再生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赣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德兴市益丰环保绿色化智能化选铁项目位于上饶市德兴市花桥镇391乡道,总占地面积3000m2。企业现有废渣无害化及多金属综合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回收黑铜4.45万t/a(作PS炉原料)、阳极铜6.6万t/a(作电解铜原料)、电解铜10万t/a、电积锌2万t/a、一水硫酸锌2万t/a、活性氧化锌0.5万t/a、铟锭2.7t/a、电解银271.5t/a、二号金4.5t/a、I号铅836.4t/a、精锡4020t/a、冰铜2785.56t/a。德兴市益丰再生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依托现有项目厂区空地建设1栋1层钢结构生产厂房,建设低锌回转窑渣磁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以现有项目低锌回转窑的窑渣(危废代码:HW48,321-011-48)为原辅材料,通过破碎、筛分、球磨、分级、三段磁选等工序年产铁精粉1.5万t,其尾矿经浓密、压滤/过滤得到尾渣。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破碎、筛分均采用密闭设备,在设备进出口处设置半密闭集气罩+软帘/挡尘板,收集到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源主要为上料粉尘、破碎、筛分工段未收集粉尘、原料装卸粉尘、窑渣堆场扬尘和产品运输粉尘。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在生产车间和窑渣堆场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无废水外排。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排入循环水池自然沉淀后上清液进入高位水池,再回用于喷雾、球磨、湿式磁选补水;尾渣暂存池渗滤液排出后收集至循环水池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格子型球磨机、湿式磁选机(粗选)、湿式磁选机(精选)、湿式磁选机(扫选)、厢式压滤机、陶瓷过滤机、压滤入料泵、过滤入料泵、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75~90dB(A)范围。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和隔声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尾渣(一般固废代码为421-001-S05)外售江西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原料,经磨粉等工序后,再外售至水泥厂作水泥生产混合料。底泥(一般固废代码为421-002-S07)、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固废代码为421-003-S01)、废布袋(一般固废代码421-004-S59)。尾渣、底泥、废布袋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机油(危险废物代码:HW08,900-214-08)、废机油桶(危险废物代码:HW08,900-249-08)、废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代码:HW48,900-041-49)。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依托,100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一般固废仓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了分区防渗,对球磨分级区、磁选区、产品池、尾矿浓密池、尾渣池、压滤机平台、循环水池采取了重点防渗;对厂房其他区域采用了一般防渗,防渗要求。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生产厂房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