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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儋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5 09:29 字体[ 大 中 小 ]

2026/02/28 6.9k 阅读 162 点赞

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6年儋州市农业面源

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6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儋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2026年儋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88.673亩(以实测为准),位于海头镇红坎村委会、港口居委会、南港居委会等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件)。权属以实际调查为准,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储备用地,土地用途为供水用地等。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7日(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由市政府委托海头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国有土地由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具体实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海头镇人民政府和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将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儋州市房屋征收局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王有勉;电话:0898-23657573。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