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吴兵为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旭为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建为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唐勇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汪雪林的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刘志强的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吴兵的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何敏的攀枝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古云彩为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杜江为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左明的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任命:
米景坤为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徐永刚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雨婷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覃敏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段天男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贺冉婕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董兴建的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审核: 孙昕 责任编辑: 杨正鹏